索  引  号: G01046/2021-06759 发文机关: 贵溪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13
索  引  号: G01046/2021-06759
发文机关: 贵溪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13

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东侧市府西路,电话:0701-7187988,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

(一)主动公开

1.加强决策公开。我局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对《贵溪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了意见。共征求市直16家部门意见,征得1条建议,并予以采纳。

2.加强管理公开。我局公示了2份行政听证处罚告知书,以及2020年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

3.加强服务公开。2020年,我局更新发布了“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办事指南”等办事指南共5条,方便办事人员事先了解需要提供的详细资料,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结果公开。定期将每半年工作总结与下一步工作计划、工作规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公开至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上。2020年,我局发布了规划发展2条,工作总结2条,建议提案办理共8条,包括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2条,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6条。

5.加强执行公开。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领域。一是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公开我局共发布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二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对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公示。

2)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对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2020年部门预算表进行了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了审核把关机制。遵照“采集-制作-审核-发布”的原则,做好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求信息审核要严把“保密关”、“政策关”、“信息来源关”、“文字关”。三是建立了分级审核机制。各部门填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发布。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公开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了我局年终目标考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5

+9

14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6

198

行政强制

16

+11

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够精准,对政务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了解还不够,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还不强。一般都是按照上级要求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而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相对来说较少。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对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的全面了解,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各类市场监管政务信息;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在完成上级的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主动的公开本单位的政务动态,特别是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主动回应职责范围内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问题,增强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了解,进而不断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