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32/2021-06768 | 发文机关: 贵溪市税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索 引 号: G01032/2021-06768 |
发文机关: 贵溪市税务局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国家税务总局贵溪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溪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日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贵溪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雄石东路43号;邮编:335400;电话:0701-37710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鹰潭市税务局和贵溪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精神,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1.2020年我局共发布信息41条,在各类网媒上稿78篇。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六大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我局各项工作,做到在对应栏目及时更新。聚焦放管服改革、税收政策解读、“六稳”“六保”,累计发布信息22条。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税审批流程,扩大即办类事项范围,逐步推行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等业务,节省办税时间;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取消各类涉税证明,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推进表证单书规范化管理,简并涉税报表,为纳税人提供“免填单”服务。深挖纳税服务资源,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银行部门合作,大力开展“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以“信”换“贷”。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答复格式。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各部门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各自的权责清单和公告服务事项清单,对各自领域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渠道等要素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严审核审查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审核,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要求所有公开信息由相关责任部门先审核签字,再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才能对外公开。
3.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注重做好三个维度的公开。一是聚力减税降费和抗疫优惠政策宣传。借力办税服务厅LED屏、税务网站、地方媒体等平台,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新政和抗疫优惠政策宣传。开展“大三元中央学府杯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确保税收新政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政策法规及时公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涉税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享政策。三是纳税服务全面公开。全面公开办税事项、办税流程,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掌上办税、“二维码”办税,方便纳税人办税缴费。四是机关建设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情况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4.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1.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强化网站管理,将应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强化媒体宣传,主动传递税收新政及纳税服务新举措的好声音,方便纳税人办税;强化办税大厅宣传,在办税服务厅LED屏、资料架、公告栏等平台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时间、办税流程等信息。
2.打造政务公开实体体验区。在办税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安排专人指导办税人缴费人进行信息公开查询、服务指南查询、政策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公报查询等,让办税人缴费人通过体验区感受到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和服务,提高了他们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热情,提升了他们体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部门职能压实责任,对公开内容进行明确分工,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按照鹰潭市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流程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有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与办理时限。开通跟踪问效渠道,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依法依据处理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124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37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694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鹰潭市税务局和贵溪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下一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实抓细下面几项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敦促各股室提供素材,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强化工作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二)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三)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鼓励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