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7/2022-06634 发文机关: 贵溪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2
索  引  号: G01067/2022-06634
发文机关: 贵溪市工信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2

贵溪市工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工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贵溪市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阳际峰路企业服务中心6楼,电话:0701—3771048,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7条,比去年增加4条。其中部门动态公开信息21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2021年我局共推动出两项政策,一是《贵溪市混凝土搅拌站预审批办法》,二是《关于印发贵溪市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和相关政策解读均已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

2.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均按要求在网站上面公开。

3.管理公开(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局有关科室开展的检查督查情况实时在网站上面向企业公开。

4.服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均按要求在网站上面公开。

5.结果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均按要求在网站主页对提案答复全文公开。

(融入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内容)

(四)平台建设

2021年,在市政府信息办等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网站集约化,做好网站监管。

(五)监督保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贵溪市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以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为牵头科室,其他各业务科室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科室,每个科室都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不够创新;二政务动态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把握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工信局无依申请收费情况,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