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6/2022-06632 发文机关: 贵溪市教体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2
索  引  号: G01066/2022-06632
发文机关: 贵溪市教体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2

贵溪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贵溪市教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教体局联系(地址:贵溪市教体局办公室政务公开股,电话:3325415,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贵溪市教育体育局不断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年我局在各职能部门作好信息化工作的配合下在贵溪政府网教育栏目上公开信息107条。其中发布教体局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1条,文件及解读、公告公示95篇,组织机构信息2条,财经信息2条,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回应1条,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2条,六稳六保专题栏目1条

    2、对省教育厅信访工作平台及江西信访网上的信件及时答复,其中省教育厅信访网答复55封,江西省信访网答复22封,问政江西网络舆情答复5封。对网民关心的政策进行及时解读,使网民能够了解相关政策,消除了网民的忧虑。特别对群众关切的信访件及网络舆情进行了及时回复,以满足群众对贵溪教育的关心及关切。

    3、对重点领域教育信息“贵溪市第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及贵溪第二中学流口校区建设项目”在政府网教育栏进行了公开。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

    4、我局经局班子会研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备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强化了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和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

不定期开展政务网站监测检查,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注重痕迹化管理,严格办理过程资料信息管理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有序、及时发布各类消息,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形式与便民性还需要提高,特别是利用政府网推送等公开方式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开形式的丰富程度有待加强我们增加了PPT的公开形式,下步争取开通视频公开的形式,让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加便捷直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不完善,公开不及时。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信息处理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