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33/2022-06658 发文机关: 贵溪市供销社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8
索  引  号: G01033/2022-06658
发文机关: 贵溪市供销社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8

贵溪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供销社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供销社人民政府网站(贵溪市供销社)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供销社联系(地址:贵溪市交通路65号供销社,电话:0701-3771166,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溪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社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责进行信息公开,利用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分析等信息,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栏目日常维护,确保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全社会有关政策措施、信息分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贵溪市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1条, 其中发布工作动态32条,供销社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6条,政策解读信息公开2条,机构职能信息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社没有此类情况。

    (四)监督保障

1.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供销社年终考核。

2.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奇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社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公开力度不大,公开形式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地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上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市社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平台。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按照公开制度,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贵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收费要求和标准,因全年收到和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按件计、按量计均没有达到收费标准,因此2022贵溪市供销社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贵溪市供销社

2022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