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37/2022-06641 发文机关: 贵溪市城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9
索  引  号: G01037/2022-06641
发文机关: 贵溪市城管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9

贵溪市城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以及《2021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公布贵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701—7187890)。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模式,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其他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条,概况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并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如下:

1.制定完善制度。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责任要求,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2.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围绕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疫情防控等方面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21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11件均为满意;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2件,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12件均为满意。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已在公开指南中发布,今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在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完善,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内容与市局网站公开内容同源。

(五)监督保障。为更好的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牵头,各责任科室协作配合的鹰潭市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责任科室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专员,做到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4271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冋題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公开形式丶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全新的政府网站还需要深入研究其全新内容以及以“公开、公正、便民”为服务宗旨,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向社会及时披露和解读重要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