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4/2022-06644 发文机关: 贵溪市农粮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9
索  引  号: G01054/2022-06644
发文机关: 贵溪市农粮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19

贵溪市农粮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农粮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农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沿河东路1号三楼办公室,电话:0701-3771185,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扎实认真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贵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溪农业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涉农补贴、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部门会议、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部门动态等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大涉农补贴、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通过贵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溪农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对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对推进不力的进行提醒,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有些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这些情况,结合我局实际,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一是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二是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或量计收方式,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