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1/2022-06768 发文机关: 贵溪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31
索  引  号: G01061/2022-06768
发文机关: 贵溪市司法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31

贵溪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人民政府大楼412室,电话:0701-3316658,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贵溪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信息50条,其中,政务动态30条,概况信息、人事任免、财政信息、规划计划等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未发生依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编排、审核和公开,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

 (四)平台建设方面。“贵溪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行以来,通过该公众号发布了大量司法行政相关信息,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或因内容不规范被通报的,立即整改并约谈,监督保障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有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把关,把司法行政正能量和好声音传播出去,增进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了解和认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费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