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20/2022-06683 发文机关: 贵溪周坊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05
索  引  号: G01020/2022-06683
发文机关: 贵溪周坊镇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05

周坊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周坊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周坊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邮编:335400,联系电话:0701-35112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坊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鹰潭市委、市政府,贵溪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我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共接受咨询及举报投诉0条,皆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周坊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坊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贵溪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坊镇政府档案室提供咨询、查阅两种公开类型。

(四)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坊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坊镇2021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镇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和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详细。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和信息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五是加快政务公开线下专区以及村专区建设,连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周坊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1〕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8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8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