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5/2023-07679 发文机关: 贵溪市科技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2
索  引  号: G01065/2023-07679
发文机关: 贵溪市科技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2

贵溪市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科技局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art/2023/1/13/art_6506_1275228.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府大楼十四层1407,电话:0701-3316511(含传真),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历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对关系我市科技创新管理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公示和论证,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48条,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公开年报、公开指南等栏目内容。全年未接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积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从而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使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无另外建设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贵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一律按照程序审批后上传。对网站检测指出的问题,基本上进行了及时整改,杜绝了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公开和更新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不够多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补齐短板,做深做细。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深挖信息公开潜力,做好部门政策性文件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