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43/2023-07712 发文机关: 贵溪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2
索  引  号: G01043/2023-07712
发文机关: 贵溪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2

贵溪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贵溪市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高度重视各项信息公开的审查和签发,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信息公开不安全事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沿河东路行政审批局208办公室,电话:0701-3795890,邮编:335400)。

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注重《条例》宣传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能实际,完善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4.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22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8条,其中在贵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520条;在各级新闻媒体等处公开信息58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发布,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各级新闻媒体进行政务服务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了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根据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纳入科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上级测评中提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也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5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对外宣传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侧重数量,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更新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度。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积极组织我局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全市的各类政府公开培训,向市大数据中心学习业务,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素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