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74/2023-07706 发文机关: 贵溪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索  引  号: G01074/2023-07706
发文机关: 贵溪市林业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贵溪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冶金大道4号林业局四楼,电话:0701-7183918,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溪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林业政务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打造好林业服务型机关。现将今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林业信息动态,包括:省局网站10篇,鹰潭市局网站137篇,贵溪政务网公开动态195篇,其它媒体145篇、微信公众号发布130条、森林网发布98条。其中,政务网公开动态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疫情防控信息、通知公告、公开年报、公开指南等内容。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熟练电脑操作人员专门负责该项业务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使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另还经营一微信公众号“贵溪林业”

(五)监督保障

局主要领导年内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设备采购、维护等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信息公开监测能力还需加强;公开意识还需增强;决策会议和政策解读公开形式还需丰富;公开平台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为此,我们将在2023年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二是加强有关人员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规范政策性文件发布流程,做好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必须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出台后按时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完整性、连续性。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局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采用视频、图片、专家观点等方式,多样化、多渠道解读市林业局文件,不断增进公众对林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把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