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47/2023-07703 发文机关: 贵溪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索  引  号: G01047/2023-07703
发文机关: 贵溪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贵溪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单位相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大道企业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01-3770966,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各级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实际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要求公开政务信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2022年贵溪市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从行政权力运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栏目进行了公开。全年公开信息262条。其中:涉及组织机构1条,部门动态20条,重大预决策公开8条,行政权力运行40条,财政信息5条,部门文件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安全生产信息61条、应急管理46条,灾害救援事故信息17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栏目20条;解读6条,结果公开9条,执行公开6条,主动回应等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相关处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完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由局政务服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协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政府网站设有专题栏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栏目,利用专题栏目,全面跟进贵溪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以领导小组为工作抓手,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将责任细化到各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及时有效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敏感程度不够,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点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内部各相关股的室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