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37/2023-07693 发文机关: 贵溪市城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6
索  引  号: G01037/2023-07693
发文机关: 贵溪市城管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6

贵溪市城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以及《2022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公布贵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701—7187890)。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模式,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其他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3条,概况类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如下: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信息。

2.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围绕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疫情防控等方面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22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3 件均为满意;承办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9件均为满意。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已在公开指南中发布,今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创新工作方式。结合现代信息化通讯工具,以政务网平台、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为载体,及时公布政务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公布。2023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设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并接受监察部门和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保障。为更好的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牵头,各责任科室协作配合的鹰潭市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责任科室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专员,做到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0662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冋題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公开形式丶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全新的政府网站还需要深入研究其全新内容以及以“公开、公正、便民”为服务宗旨,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体系,向社会及时披露和解读重要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公开工作内容,聚焦群众真实关注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