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2/2023-07685 发文机关: 贵溪市民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6
索  引  号: G01062/2023-07685
发文机关: 贵溪市民政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6

贵溪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推进民政工作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对民生保障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干群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

(二)依申请公开及受理咨询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收到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完善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同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完善工作机制,国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及保障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查找自己的不足并且处理问题,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还不够区时有力;

2023年,我局将针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强对各处室和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二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对信息公开考核,督促各处室和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