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32/2023-07729 发文机关: 贵溪市税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04
索  引  号: G01032/2023-07729
发文机关: 贵溪市税务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04

国家税务总局贵溪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贵溪市税务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贵溪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雄石东路43号;邮编:335400;电话:0701-377109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联系税务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全方位、全角度、高频次为群众提供所需信息。在税务系统官网公开信息127条,涉及内网县局动态、通知公告、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机构职能和领导简介等内容63条,外网公开64条。围绕减税降费、税费征收、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贵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20条,在各类网媒上稿135,公示准予行政许可信息15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先审核,再由我局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复核把关,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审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贵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体系,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省局、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按规定做好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上传公开工作。积极推广“微”电子交互平台,建立全市办税人员交流微信群,开展“纳税人体验师”活动,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在办税服务厅打造政务公开栏体验区,指导办税人缴费人进行信息公开查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局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贵溪市税务局系统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力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贵溪市税务局将加大对群众特别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减税降费、营商环境、税收征管改革等重要领域的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挖掘本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依申请工作规范开展;加强政府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推进交流、强化考核等方式,打造一支年轻、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