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7/2023-08162 发文机关: 贵溪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04
索  引  号: G01057/2023-08162
发文机关: 贵溪市住建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04

贵溪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联系(地址:贵溪市冶金路66号,电话:0701-3315170,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溪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热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公开。至今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市住建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2022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0.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载体不足等问题。一是局系统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平时工作任务重,缺乏必要的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号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