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3/2023-07684 发文机关: 贵溪市公安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06
索  引  号: G01063/2023-07684
发文机关: 贵溪市公安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06

贵溪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溪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贵溪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决策公开。2022年贵溪市公安局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等。

2.服务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实行江西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实行“建成一张网,办成所有事”。加强“一件事”“一链办”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在各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张贴延时服务告知书、简单高频的交管业务通知单,通过“网上办、就近办”、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全年全局政务服务办理业务总数853718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3.执行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证照业务“无证办理”。实现在《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及“赣服通”对出生登记(当年出生)、补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业务的“无证办理”,共无证办理3248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2年,全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照主动公开的26个重点领域标准,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待发布、待处理的报送信息须经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创建微信公众号“贵溪公安”和“贵溪交警”,展现公安工作动态,公开发布政务文字信息、图片,实现与群众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全年共发布信息485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贵溪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其他各科室积极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局属各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5

行政强制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个别板块数据上报不及时。下一步将更加准确、快速落实到各版块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及时公开发布的公安服务信息,全面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2.宣传面还不够广泛。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拓宽宣传渠道,积极的做好宣传工作。

3.个别部门存在“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思想包袱,今后要积极开展信息报送方面的相关培训,卸下思想包袱,提升信息报送业务水平,各警种之间相互协调,内容共享,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贵溪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贵溪市公安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