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5/2024-00215 发文机关: 贵溪市科技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2
索  引  号: G01065/2024-00215
发文机关: 贵溪市科技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2

贵溪市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由市科技局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col/col6529/index.html?vc_xxgkarea=G01065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府大楼十四楼1407,电话:0701-3316511,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和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市科技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管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结合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和年初制定的计划安排,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条,内容包含政策性文件、计划总结、财务信息、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实时工作动态等,充分体现我局工作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接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良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对保密审查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进行了规定,同时每年认真修订我局的政务公开目录,按要求准时上报政务公开资料,并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公开内容,与政府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我局使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无另外建设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程序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一名局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局主要领导每月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一是内容形式不够多样,大多都是日常工作动态更新。二是信息数量仍要增加。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和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切实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严格按照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发布应公开的事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