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5/2024-00243 发文机关: 贵溪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索  引  号: G01055/2024-00243
发文机关: 贵溪市水利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贵溪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生态保护、农村饮水安全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民生事项及时发布有关信息。2023年我局开展水生态文明信息宣传补强行动,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2023年贵溪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信息共计254条,贵溪市河长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12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文件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出台了《贵溪市水利局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管理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热点敏感事件加强跟踪督导,及时完整准确发布有关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努力实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展,坚持以部门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平台、主阵地。同时,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平台管理人员落实AB岗,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信息发布及时,2023年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无严重错误,无错链情况,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量及订阅人数较2022年大幅增长。

5.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局办公加强日常调度和工作提醒,坚持每周统计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统筹协调、通力合作的良好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0.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标群众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主动公开还不充分,虽然制定了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办法,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主动公开文件数量偏少,政务新媒体原创信息和政务信息比例还偏低,重点工程、意见征集等方面信息公开还不够完整。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民生事项和重大决策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根据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细化水利在建工程等栏目,做好招投标公开工作。

(二)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号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