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60/2024-00212 发文机关: 贵溪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8
索  引  号: G01060/2024-00212
发文机关: 贵溪市财政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8

贵溪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建设路452号,联系电话:0701-3311358,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内容透明化,程序规范化,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其中:决策公开类9条,行政权力运行类24条,财政信息类51条,结果公开类6条,重点领域类41条,政策解读类9条,其他类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现有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我局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发布,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实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的标准化、规范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中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进行细化,及时主动、分门别类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流程,逐条把关落实,对公开信息把好文字关、保密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意识逐步加强,公开质量稳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专业性不强,形式不丰富,除文字解读外其他解读方式较少

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多形式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众关注的财政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根据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做好直达资金公开工作。2023年10月份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以此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各项财政惠民政策,推进政务公开,多方听取意见,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和获得感。

(二)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号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