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18/2024-00250 发文机关: 贵溪雷溪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4
索  引  号: G01018/2024-00250
发文机关: 贵溪雷溪镇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4

雷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雷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雷溪镇人民政府大楼206室,电话:0701-3336211邮编:335499;电子邮箱:lx33362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我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出台了《雷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镇“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形成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并明确责任单位,印发到各单位组织贯彻实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全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了网站运维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点领域、专题专栏等板块的更新时限要求。持续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了保密审查,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定期开展网站内容安全监测,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打造9+1”的政务公开专区,即以9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公开专区为引领,辐射带动全镇行政村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线下专区,优化“政府信息查阅机”等平台个性化、智慧化服务功能,提升搜索服务便捷度和智慧化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快捷精准获取相关服务信息。现已实现镇、村(居)委会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全覆盖。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全镇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不足: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宣传力度不足;二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站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

下一步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拓宽公开渠道。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二是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知晓率。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雷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镇“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形成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并明确责任单位,印发到各单位组织贯彻实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为零。

雷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