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1/2024-00231 发文机关: 贵溪市卫健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索  引  号: G01051/2024-00231
发文机关: 贵溪市卫健委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贵溪市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贵溪市卫健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冶金路4号7003室,电话:0701-7185855,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卫健委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大力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聚焦重点领域(基本医疗卫生)、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计划总结、财政信息等信息公开,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解读及专家解读等多元形式,强化政策性文件解读,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1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托门户网站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证公民能快速了解可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抓好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领导审核发布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与宣传、信访、舆情处置等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广泛运用“健康贵溪”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业务咨询电话、线下宣传等渠道积极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健康问题。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依托微信公众号加强医疗卫生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当前订阅人数达1554人,全年共发布内容318篇,年度阅读量为13.7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委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加强考核监督。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三是积极参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人员的公开水平。2023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是主动公开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供丰富多样的政策解读,及时解答群众迫切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全面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重点任务,科学规划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1、我委认真贯彻落实《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讲”活动的通知》《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我委抓紧抓实政务公开日常监督管理,每季度完成一次政务公开自纠自查工作,反馈问题清单,及时整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