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47/2024-00227 发文机关: 贵溪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索  引  号: G01047/2024-00227
发文机关: 贵溪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贵溪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应急局结合本单位相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01-3770966地址:贵溪大道企业服务中心三楼,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各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实际工作,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栏目、行政权运行等重点栏目进行了信息公开。2023年全年通过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12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三是加强工作协调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为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避免了信息时效不及时,内容不符栏目等问题的出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保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对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地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需公开尽公开信息,偶尔有出现反馈不及时,影响发布时效。 

改进情况:我局将努力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抓好关键、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有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严格对标对表,按照任务和要求具体分工、扎实落实。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完成。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