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7/2024-00014 发文机关: 贵溪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2
索  引  号: G01057/2024-00014
发文机关: 贵溪市住建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2

贵溪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溪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联系(地址:贵溪市冶金路66号,电话:0701-3315170,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贵溪市住建局网站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贵溪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贵溪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充分发挥贵溪市住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热点文件及解读。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及时更新本级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进一步公开领导照片、简历、分工、活动等内容,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2023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反馈、处理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的贯彻实施,明确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程序,为工作的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加大决策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以城乡建设重大决策为重点的各类热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在贵溪市政府网站和《贵溪报》、贵溪发布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住建系统重大活动、重点工程、行业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了信息的公开经常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均衡、公开形式单一等不足。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思路;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解读文件通过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元化展示;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更新数量,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严格对标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扎实进行责任和任务分解,结合季度测评、专项督查等手段,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推进。

(二)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号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0。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