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21/2024-00033 发文机关: 贵溪白田乡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3
索  引  号: G01021/2024-00033
发文机关: 贵溪白田乡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3

白田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白田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田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溪市白田乡行马村,电话:0701-3411002,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管理公开

我乡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白田乡人民政府)对白田乡2023年部门财政预算进行公开。

2.结果公开

我乡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白田乡人民政府)对白田乡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白田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贵溪市白田乡“三资”管理平台运用工作经验总结、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进行公开。

3.决策公开

我乡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白田乡人民政府)对关于调整白田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本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同时,协调各科室及法律顾问建立协商机制,以便解决依申请公开遇到的疑难问题。2023年,白田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

我乡在贵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在贵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能,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对每月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通报,并纳入评优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通过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形成社会评议,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各部门衔接还存在壁垒,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强化监督检查。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1、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推进。

  2、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认真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