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15/2024-01908 发文机关: 贵溪流口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8-02
索  引  号: G01015/2024-01908
发文机关: 贵溪流口镇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8-02

流口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流口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流口镇人民政府,电话:0701-3330003,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我镇共制作信息19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97条。

2.公开信息分类。主要包括:新闻动态、政务公开、互动交流、专题专栏、机构职能等,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3.信息公开的形式。2023年度我镇在鹰潭市政府集约化平上公开267余条信息,鹰潭千橙系统(鹰潭在线)公开396余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

2.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

3.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

4.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1.继续优化网上网站栏目,依托贵溪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专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2.多元化政务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镇政府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政府公报,设置自助服务终端,全面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务信息,增强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

3.巩固政务公开专区成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全面梳理村务公开事项清单,在村(居)设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我镇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流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流口镇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流口镇保密管理制度》等各项政务制度,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管理考核内容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三是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加强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工作。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单位及相关个人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具体,政务公开事项还需认真梳理公布;二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四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

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安排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