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9/2024-00111 发文机关: 贵溪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9
索  引  号: G01059/2024-00111
发文机关: 贵溪市人社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9

贵溪市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溪市人社局联系(地址:贵溪市冶金路人社大厦四楼),电话:0701-3316601,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溪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热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公开。至今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四)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

 

定期开展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对上级下发的问题清单,安排专人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1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还不强。一般都是按照上级要求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而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相对来说较少;

二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人社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在完成上级的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主动的公开本单位的政务动态,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高效。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各科室意识到自身所负的政务公开责任,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人社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3、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根据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细化社保、就业政策直达基层栏目,做好直达社保、就业公开工作。2023年10月份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以此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各项社保、就业惠民政策,推进政务公开,多方听取意见,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和获得感。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号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