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26/2024-00110 发文机关: 贵溪花园街道办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9
索  引  号: G01026/2024-00110
发文机关: 贵溪花园街道办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09

贵溪市花园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花园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花园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园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贵溪大道文博大楼,电话:0701—3316011,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花园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度我办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98条信息,鹰潭千橙系统(鹰潭在线)公开384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2.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

3.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

4.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我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梳理和界定,全面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责任股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上级任务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服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详细,;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和信息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专人专抓和常抓不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做好了数字经济与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并对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强化了对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我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