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湾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 06- 04 10: 16 发布人: 贵溪塘湾镇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

当前,全市夏季高温持续时期长,境内开放性水域广阔,河流线长面广,中小学生亲水、玩水的机会多,我镇农村留守儿童众多,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曾经发生过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防范。为强化社会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原则,村(居委会、中小学校)主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实行“一岗双责”,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群防群治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领导协调,落实部门责任。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塘湾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  金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组  长:陈  霖    人大主席

张乃良  一级主任科员

刘江波    三级主任科员

张建忠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童星玲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仁枝    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珮珮    党委委员、组织员

徐  璇    人大副主席

周  健    副镇长

姜  莹    副镇长

张  波    副镇长

陈  洁    镇司法所所长

李响水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汪建强    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

饶  圣    派出所所长

江灵群    维稳信息督查员

王  鹏    塘湾镇卫生院院长

彭旭东    塘湾镇中心学校校长

刘国清    塘湾镇初级中学校长

成    员:卫教体干事、应急办干事、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210室,姜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婷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各组室、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等相关事宜。

二、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唐林镇长负总责,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落实防溺水相关制度。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河、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的层层包干制。各村、各包村干部、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监测管理,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卫教体组:负责沟通联系各学校负责人,传达上级领导关于防溺水的有关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补好留守儿童预防溺水工作的短板;加强对各责任单位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督办、协调,组织开展检查、督查。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学校:学校校长是本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各教学点履行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发送短信、打电话、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各校要成立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各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实行包保责任制。各村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网格化管理危险区域,一个危险区域至少有一个安全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危险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救生圈、长绳、竹竿等;落实巡查制度,做到每天常态化巡查,同时加强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野外游泳者,要及时劝阻下河游泳,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督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家长或监护人职责: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方式,督促学生监护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家庭和学生监护人是防溺水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履行主体监护责任,筑牢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牢固树立“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严令禁止孩子私自下河塘水库游泳嬉水。如因思想懈怠、监管不力导致溺水事故,责任自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政府、各村、各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各村(居)、各校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职能部门、各村、各校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各村、各校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