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71/2024-03254 | 发文机关: 贵溪市政府办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2024-08-06 |
索 引 号: G01071/2024-03254 |
发文机关: 贵溪市政府办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2024-08-06 |
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贵溪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贵溪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23〕46号)、《江西省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赣工强省小组字〔2024〕3号)和《鹰潭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鹰工强市小组字〔2024〕1号)、《鹰潭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鹰室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参与贵溪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平台。
二、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为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三级数字化转型资金。
三、主要内容
1.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依托贵溪市制造业转型赋能中心组织服务商对工业企业开展入企诊断全覆盖,奖补标准按照《鹰潭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规定执行。
2.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提档升级。对通过省“赛马制”升阶升级达标的企业,在鹰潭市奖补政策基础上,贵溪市本级再给予项目软性投入的10%给予奖补,L6级最高10万元、L7级最高20万元、L8级及以上最高30万元。
对企业通过自主改造,达到L3级的企业,按照每家1万元标准奖补;达到L4级的企业,按照每家2万元标准奖补。(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且奖补金额不得超过企业项目整体实际发生的软性投入,若未产生实际投入,不予奖补)
对转型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3.加大数字化转型金融扶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行“数智贷”等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企业、转型服务商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对参加赛马制通过L6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用于项目部分的贷款按贷款时公布的LPR利率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支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合作银行不得使用财园信贷通、工创贷等政策性信贷产品。全市每年贴息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4.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优质服务商在贵溪本地注册入驻,对服务成效较好、影响力广、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服务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鼓励创新数字化转型服务模式,对起到快速推广并形成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的,按推广企业(贯标达L6级及以上)数给予2万元/家奖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广数量不得少于2家,每个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奖补上限不超过10万元。
5.支持开展人才培训。贵溪市本级统筹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不定期开展针对全市涉工干部及工业互联网企业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的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两年内实现每家企业至少拥有1名数字化人才。
6.支持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支持制造业企业大力实施以“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为核心的数智化改造,对更换智能装备的企业,择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本措施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对有关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不达标的不予奖励。
本措施与贵溪市其他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企业各类标杆奖补选取最高一档进行奖补,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等级水平参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指南》。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年统筹省、市各类资金,择优兑现实施。
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