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24/2025-00088 发文机关: 贵溪滨江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4
索  引  号: G01024/2025-00088
发文机关: 贵溪滨江镇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4

滨江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滨江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江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溪市雄鹰大道滨江镇人民政府,电话:0701-3771188,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滨江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 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热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镇政府办加大政府网站在政策解读、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主要民生领域及公共监管、审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文件和政务信息,申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全年通过鹰潭市政府集约化平台在贵溪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办理、答复及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同时从9月份开始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三审三校登记表”。2024年度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滨江镇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并结合实际对照贵溪市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申请基层化两设专题,完善滨江镇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配备立式触摸屏查询机和电脑,设立专门的书柜存放省、市政府公报,为市民提供更方便的政务信息自助查询服务,同时在村居设立了村级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强化业务落实,实行“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具体到人员”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工作中,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严格办事时限规定,防止推诿扯皮、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为群众监督提供便利。

滨江镇严格落实监督保障长效机制,对信息公开栏目及发布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做到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的基础上,同时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滨江镇2024年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街道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从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建设、民主测评及加减分项等方面来确定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多元化解读比例不高,基层政务公开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及信息质量也需要进一步的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也要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对标省、鹰潭市要求,制定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实现更高效和协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加强政府工作信息的发布,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务公开意识的宣传,提高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内容不够及时、全面。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的思想站位和质量不够高。

3.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1.按照上级规范要求,结合雄石街道实际,建立健全雄石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明确工作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组织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主动学习,提高文章思想站位,加强与群众交流的能力。

3.拓宽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例如在工作动态栏目,除了记录好工作内容以及附上实时照片以外,在文章中穿插辖区居民对于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丰富工作动态的文章深度和精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4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滨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