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57/2025-00082 发文机关: 贵溪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5
索  引  号: G01057/2025-00082
发文机关: 贵溪市住建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5

贵溪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贵溪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联系(地址:贵溪市冶金路66号,电话:0701-3315170,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晰、流转及时,公开内容和时效符合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贵溪市住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热点文件及解读。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包括房屋征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住房保障等内容。“贵溪住建”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7条。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2024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度报告等,完成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主动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纸质文档送至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以项目化开展督查督办,确保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化,更多的是依托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公开平台,缺少依托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解读文件通过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元化展示;三是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发布管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便捷、全面、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