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71/2025-00691 发文机关: 贵溪市政府办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1-17
索  引  号: G01071/2025-00691
发文机关: 贵溪市政府办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1-17

【文字解读】《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预案》?

答:《预案》是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抓手。202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8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4〕35号);1226鹰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鹰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鹰府办2024〕131号)文件,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完善。我市2020年7月9日印发了《贵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府办发2020〕20号),因上级文件依据及现实工作需要亟需修订。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在总结以往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预案(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于2025年1月17日正式印发。

二、修订《预案》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们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我市实际,抓紧推进《预案》修订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组织起草阶段。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预案》的具体修订工作,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鹰潭市预案及解读材料,认真研究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成员单位“三定”规定,结合我市近三年灾情实际情况,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11月28日,征求了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场)修改意见,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就有关意见与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共收到55个部门(单位)1条意见建议,吸收采纳1条。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12日由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核。

三、《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贵溪市预案主要围绕优化响应启动指标、细化灾情信息报告、明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具体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总体框架与省、鹰潭市预案保持一致,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相关职责。三是灾害救助准备。明确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和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具体措施。四是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具体要求。五是市级应急响应。明确四个等级响应级别启动条件和调整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六是灾后救助。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相关要求。七是保障措施。明确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八是附则。明确名词术语、责任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实施时间。

四、《预案》修订的涉及范围有哪些?

答:1、坚持党的领导。在响应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保障措施等方面,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灾害救助全过程,受灾地区党委和政府同向发力,为救灾救助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坚持统筹联动。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提高“统”的综合性、权威性。同时推动各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灾后救助等职责任务,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3、坚持响应优化。根据我市市情和近年来实战经验,删除“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与间数”启动指标,降低“因旱需救助人数”启动指标,新增“直接经济损失”和“农作物绝收面积”启动指标。同时,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响应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视情联动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具体实践中,既考虑灾种响应启动情况,也考虑具体灾害损失,推动灾害救助工作关口前移,提升整体救助效能。4、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因灾死亡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完善死亡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和提出解决部门认定意见不一致的操作方法;针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较以前发生明显变化,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

五、 四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四级响应启动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四级响应:(1)全市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2人以上4人以下;(2)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1万人以上0.3万人以下;(3)全市农作物绝收0.5万亩以上1万亩以下,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3%以上5%以下,或在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6%以上9%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6)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四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鹰潭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四级响应。

三级响应启动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三级响应:(1)在全市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4人以上6人以下;(2)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3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3)全市农作物绝收1万亩以上2万亩以下,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5%以上9%以下,或在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9%以上12%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6)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三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鹰潭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三级响应。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二级响应:(1)在全市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6人以上10人以下;(2)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3)全市农作物绝收2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9%以上12%以下,或在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2%以上15%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6)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二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鹰潭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二级响应。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一级响应:(1)在全市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2)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街道、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全市农作物绝收5万亩以上,或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市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2%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5%以上;(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6)启动市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一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鹰潭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一级响应。

灾后救助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答: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三项。一是强化地方灾后救助主体责任。《预案》明确地方政府是灾后救助的实施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灾后救助工作。二是补充完善灾后救助内容。《预案》对过渡期救助人口范围进行了扩展和更新,界定为: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三是完善救助程序。《预案》强调受灾地区要及时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全面建立台账,并加强对台账信息的检查审核。四是强化跟踪问效。《预案》明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视情通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灾后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七、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害预警响应有何不同之处?

答:新修订的《预案》专门将2020版《贵溪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的“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比预警响应更靠前,将风险评估和预判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做到关口前移。在主汛期到来前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准备、提前派出工作组、提前向成员单位发布提示,推动救助关口前移。

八、联系人:涂琳                         联系电话:0701-3770659


政策文件: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