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01022/2025-00046 发文机关: 贵溪河潭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08
索  引  号: G01022/2025-00046
发文机关: 贵溪河潭镇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08

河潭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河潭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贵溪市人民 政府网站(http://www.guixi.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溪市河潭镇人民政府,电话:0701-3354950,邮编:335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管理公开

我镇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河潭镇人民政府)对河潭镇2024年部门财政预算进行公开。

2.决策公开

我镇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河潭镇人民政府)对贵溪市河潭镇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统计表进行公开。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镇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河潭镇人民政府)对关于调整河潭镇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及“三员”、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人员的通知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2024年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加强信息公开日常审核发布工作,严格对各类信息采取信息审核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继续优化网上网站栏目,依托贵溪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专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统筹安排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并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考核,积极主动应对社会评议,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严格落实监督保障长效机制,对信息公开栏目及发布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做到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的基础上,同时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深入,对公开事项的具体要求不够熟练。二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示知晓度不高。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加强对重要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质量和时效意识,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1、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贵溪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推进。

2、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不断扩大政务开放参与,认真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镇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4年信息处理费收费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