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声明(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5-11-07 10:18 信息来源:贵溪市自然资源局

因本单位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产证号:贵房权证贵溪市字第19048234号,坐落:贵溪电厂生活区东区,建筑面职:730.6平方米,用途:商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本单位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01-3313380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