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职能机构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三资办公室、武装林业办公室、国土所、民政所、集镇办、交通站、财政所等。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机关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数45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822.61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94万元,比上年增加23.8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他收入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28万元,比上年减少112.86万元。主要原因:因乡镇机构改革和新上线财政一体化系统,今年年初预留项目资金安排较上年有所减少,因而导致预算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7822.89万元,比上年增加29.68万元。主要原因:因乡镇机构改革和新上线财政一体化系统,今年年初预留项目资金安排较上年有所减少,因而导致预算总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1.66万元,比上年增17.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项目支出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71.12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2万元,比上年增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7万元,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农林水支出166.36万元,比上年增加156.3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救灾3万元、防汛2万元、抗旱3万元、脱贫攻坚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4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其他支出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61.66万元,比上年增17.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项目支出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22.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3万元。主要原因:因乡镇机构改革和新上线财政一体化系统,今年年初预留项目资金安排较上年有所减少,因而导致预算总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1.66万元,比上年增17.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项目支出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71.12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2万元,比上年增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7万元,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农林水支出166.36万元,比上年增加156.3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救灾3万元、防汛2万元、抗旱3万元、脱贫攻坚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4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其他支出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61.66万元,比上年增17.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万元;项目支出658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以及原因。(取值:机关及下属行政及参公单位的财拨表中基本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数值,若全为事业单位则取全体事业单位数值)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2.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2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是:平安建设宣传等增加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拨款780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计生转移支付项目、2023年乡镇专项支出项目、基层组织保运转经费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乡镇转移支付项目、乡村道路及其他统筹项目、村级转移支付项目、纪检专项项目、原财政聘用人员保障经费项目、交通专项项目、乡村振兴专项项目、农林水专项项目、党建专项项目、国土专项项目、其他资金项目、集镇建设资金项目、人大项目、民生专项项目、平安建设项目、 民政专项等
2. 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方案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项目进度进行,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开展常规森林防火、防灾、抗旱、抗讯等
工作宣传>=10 次
质量指标是宣传活动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是年终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是推动民生工作、问题整改落实率、维护机关运转
3. 满意度指标是群众满意度≥95%。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
公务接待费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8万元),比上年减1.2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
第三部分 贵溪市天禄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八)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昂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二十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留(款)年初预留(项):反映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年初预留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