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鹰潭市、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状况,提出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战略、规划的目标和建议。

(七)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督查、调度统计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和管理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动落实国家、省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九)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区域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协调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协调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组织能源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含核电)、石油(不含成品油)、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行业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

(十五)承担地方铁路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至市生态环境局。

2.将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至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3.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划至市市场监管局。不再保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4.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至市医疗保障局。不再保留市物价局牌子。

5.将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至市审计局。

6.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委机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发改委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实施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 

负责人:周琪,联系电话: 0701-3316379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贵溪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提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汇总研究提出全市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除煤、电、油之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全市军民融合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督导落实;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申报重大示范工程;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

负责人:杨琦颖,联系电话: 0701-3316850

(三)财政金融和经济体制改革股(贵溪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 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区域战略的政策建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齐真,联系电话: 0701-3316377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中央、省、鹰潭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城建和政法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市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拟订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和大中型建设项目计划,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等调度统计及信息报送,组织全市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中央、省属过境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负责人:杨晨宇,联系电话: 0701-3316377

(五)服务业股(贵溪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规划、政策和建议;按权限审核、审批物流商贸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状况,提出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战略、规划的目标和建议;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承担贵溪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芷月,联系电话: 0701-3316333

(六)农村经济股。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申报和组织实施林业、水利、气象等政府投资项目。

负责人:夏梦伟,联系电话: 0701-3316376

(七)生态文明办。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组织协调重点节能项目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确定的重点改革创新任务以及重大平台、重点工程、示范样板建设;组织生态文明工作考核;负责与鹰潭生态办、省生态处沟通衔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日常工作。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订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承担地方铁路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通航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承担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苏伟豪,联系电话: 0701-3316850

(八)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影视、体育、民政、残疾人等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发展规划及政策。

负责人:雷鸣,联系电话: 0701-3316693

(九)商品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制定和调整全市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和处理价格争议;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组织和监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价格调控措施的执行;负责价格听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承担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及标准调定前的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直报调查;建立成本数据库,研究成本构成和变化趋势,为上级提供价格决策依据;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及成本信息服务。拟订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价格的管理工作;提出制定和调整职权范围内收费标准的建议;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负责人:童享飞,联系电话: 0701-3316376

(十)市能源股。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监测、分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和对外合作工作;负责监测分析电力、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和运行情况及信息发布;承担电力、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需求侧管理、运行保障和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电力、石油、天然气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及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承担能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世球,联系电话: 0701-3316628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市国动办主任,市数据局局长 江东华:主持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张  勇:主持市大数据中心工作,负责市县综合考核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余进海 :协助主任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等工作。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饶明峰:协助主任分管能源股等工作。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汪相成:协助主任分管社会发展股、服务业股等工作。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  吴绍贲:负责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颖:协助主任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四级调研员 彭跃军:协助主任分管发改委相关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 徐根金:协助主任分管农村经济、疫情防控、村建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 魏宝华:协助主任分管挂点帮扶社区创建、驻村工作、新农村建设、民族村、水库防汛、森林防火等工作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 黄昇: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联系离退休党支部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 张春晖:助主任分管营商环境、财政金融和经济体制改革股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 施剑波:协助主任分管生态文明股、交通、环资、长江办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八级职员   周金明: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贵溪、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维稳信息督查员、市价格认定监测中心主任  彭鹏辉:负责平安建设(含信访、依法治市)、价格认定监测(价格管理)工作,分管市价格认定监测中心(价格管理股)。

(二)、一般干部职工工作调整

1、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负责人:周琪(政府采购、创建、干部、保密员、支持人大政协工作)

干  事:朱娟玲(人事、工青妇)甄玉英(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节能)彭梦梅(档案)邱育苗(出纳)应丽娟(会计)

2、国民经济综合股

负责人:杨琦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综合考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开发区改革发展、全国县域百强县、党管武装等工作)

干 事:李  昕(人才、政务服务)(产业协调、高技术产业)熊燕红(驻窗口)

3、财政金融和经济体制改革股

负责人李齐真(营商便利度及营商环境满意度综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工作)

干  事:乐路芳(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

4、固定资产投资股

股长杨晨宇 (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考核)

干    事:张文利(重大项目建设综合考核)芦  锋(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综合考核)徐  瑶(见习,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综合考核)

5、社会发展股

股  长:雷  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指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综合考核,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6、服务业股

负责人:陈芷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综合考核,服务业发展工作)

7、农村经济股(地区股)

负责人:夏梦伟(农业和农村经济)

干  事:邓平芳(驻村干部,新农村建设、水库防汛)龚紫露(地区经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8、生态文明股

股  长:苏伟豪(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综合考核,生态文明、长江经济带等工作)

干  事:张  琦(启政公司,生态环境满意度综合考核,交通等工作)李一凡  林  微(见习)

9、能源股

负责人:刘世球(能源发展、安全生产)

干  事:盛标胜(应急管理)林  微

10、党总支

副书记:余进海

干  事:申向林(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刘莹琳(党务干事,联系离退休党支部)

11、价格认定监测中心

主  任:彭鹏辉

副主任:李君华  童享飞

干  事:胡俊斌   黄嫡丽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溪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01-331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