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民政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贵办字〔20243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市、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市、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全市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党组织负责人处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草拟民政工作目标管理方案;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全市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保卫、信访工作;拟定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调整、编制、劳动工资、职工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的编制及综合平衡;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负责民政系统基建投资和物资计划管理;负责局本级和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生活保障;协助党组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监管工作。

负责人:黄利坚,联系电话:0701-3771038。

(二)区划地名(市地名办公室)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办法;负责市、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变更及市、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承办市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区划地名公共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县级及以上部门地名管理、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负责人:曾武军,联系电话:13870012657

(三)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市内儿童收养工作,配合上级收养机构办理涉港、澳、台人员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负责人:王锋,联系电话:13507011519

未保中心负责人:周明华,联系电话:15083671881。

(四)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科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室、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洪贵娥,联系电话:15970289019。      

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残疾人福利政策,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指导慈善设施建设,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信托备案,监督慈善活动。

民政局党总支。指导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组织党群工作。

负责人:江涛,联系电话:15083697688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 局长 翁继敏同志: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张河水同志:负责殡葬管理及执法、福利彩票等工作。分管殡葬管理所、福彩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晶同志:负责社会救助、数字民政、城镇脱贫解困、城乡融合、共青团、卫健、乡村振兴、残疾人福利等工作。分管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核对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奇同志:负责办公室(规划财务)、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宗教)、工会、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退休老干部、高质量发展考核、行政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下达的有关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儿童福利股(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

四级调研员 黄享成同志:负责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司法调解、普法、信访、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服务、武装、民政服务站建设等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股(基层服务股)、平安建设办公室。

一级主任科员 胡天林同志:负责养老服务、老龄工作、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新农村建设、营商环境、防汛挂点、水库地质灾害等工作。分管养老服务股(养老服务中心)、革命老根据地招待所、福利院、项目办。

二级主任科员 闵美琪同志:负责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婚姻登记、慈善、创建、妇联、工业园企业和社区挂点等工作。分管区划地名股、慈善会、婚姻登记处。

二级主任科员 周建中同志:协助分管福利彩票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 黄少华同志:协助分管创建工作。

维稳信息督查员 敖敏同志:协助分管规划财务、慈善会、平安建设、综治信访、区划地名、边界管理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企业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01-377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