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参加制定全市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分配政策;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汇编全市年度预算;组织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执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审编全市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
(三)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四)负责制订全市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及定额;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五)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市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六)管理国债资金、编制和执行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防范债务风险。
(七)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会计工作。
(八)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贵溪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制订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的传达、督办、协调和政务综合协调、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拟定、分解全局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草拟、修定局内设机构职能界定方案;负责财政系统工作会议及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统一管理财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的收发、运转及机要文电的管理;负责公文文稿的审核、办理,组织和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财政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总值班工作,安排值班;负责公务接待;负责机关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大楼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环保、人才建设工作职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工作。
负责人:车勇寿,联系电话: 0701-3312777
(二)预算股。参与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以及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汇总全市年度预算;负责市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预算总指标、上下级财政结算和往来核对工作;负责市本级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配合乡财结算中心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各项资金总指标的下达工作。
负责人:夏婷,联系电话:0701-3315589
(三)国库股。负责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和总会计核算,办理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市乡级财政资金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收入的调度和管理工作及乡镇财政收入的核实统计工作;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做好往来核对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配合乡财结算中心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
负责人:董蓉,联系电话:0701-3311348
(四)非税股。拟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乡镇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配合国库科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支出管理;负责非税收支管理政策的执行以及非税收支计划的监督执行。
负责人:胡信福,联系电话:0701-3310680
(五)行财股。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监督执行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及管理市本级安排的校建工程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国库科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配合乡财结算中心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
负责人:吴金华,联系电话:0701-3312676
(六)国资股。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度,依法管理全市国有资产;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制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效绩评价制度;对全市国有资产进行统计报告,收集整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负责审批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工作;负责市属各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和监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承担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杨录华,联系电话:0701-3310916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商务、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上级财政对口部门下达的项目及配套资金,并对这些项目资金安排提出意见;配合国库科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配合乡财结算中心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
负责人:兰瑶,联系电话:0701-3317689
(八)农财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执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配合国库科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配合乡财结算中心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
负责人:徐军仁,联系电话:0701-3315603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房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拟订社会保障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配合国库科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配合乡财结算中心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
负责人:熊娟,联系电话:0701-3315796
(十)会计股。负责组织落实各项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的实施,督促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对财经政策、财务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领、注册登记(含变更、调离)工作;管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受理会计人员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负责抓好组织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
负责人:周峰,联系电话:0701-3317459
(十一)财政监督检查局。宣传贯彻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财政、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提出处罚意见;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对各单位的决算编制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并跟踪问效;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工作。
负责人:饶华浪,联系电话:0701-3312371
(十二)信息中心。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拟订财政网络整体建设方案,指导乡(镇)财政所(分局)财政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财政网络建设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预算单位网络的横、纵向互联;负责纳入全市国库集中支付应用支撑平台和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的单位操作人员岗位权限设置, 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UKEY管理工作以及平台日常运维;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局内部局域网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财政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负责网站的安全和数据备份;做好服务器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数据(单位、人员、权限等)的设置,做好保密安全,保障财政业务系统安全平台稳定运行;制定局中心机房管理制度,做好中心机房设备日常管理;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信息收集、报送及政务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负责财政内部所有系统的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
负责人:刘庆华,联系电话0701-3316007
(十三)政府采购办。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制度和规定,负责拟定本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实行“管采分离”;审核、汇编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制定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及限额标准;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和投诉受理;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
负责人:周芷菁,联系方式:0701-3316805
(十四)税政股(政务服务股)。承担市财政局所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并做好年度总结;贯彻国家税收政策,及时对国家、省发布的税收政策提出我市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财税政策、措施的调研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备案本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并向本级政府报送财政政策制度性文件,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负责全市财税方面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收入结构的调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优惠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意见,负责提出本级次和乡镇级次税收奖励兑现意见;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组织办理涉及本局的财政行政复议、听证事项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管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负责做好对口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工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对纳入房产一体化的收费及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其他收费负责统一征收;对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人:陈宏毅,联系电话:0701-3313003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徐兵同志 : 主持财政局、国资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辉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李卫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局工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李瑞勇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建、机关财务、组织、宣传、人事、信访、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综治、环保、卫计等工作和局办公室、报账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徐凡同志:协助局长分管非税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裴敏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农财科、乡村振兴科和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财政工作,负责联系白鹤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局和示范区企业有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乡镇和园区财政事务中心七级职员刘志能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经建科和农村综合改革、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吴靖凯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行财科和政府采购办。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谢彦超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公务消费办、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评审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叶汁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债务金融科,协助裴敏同志分管农财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邱中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国资科、社保科、行政服务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乡镇和园区财政公共事务中心主任江兰芳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科、预算科、税政科、信息中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乡镇财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八级职员王斌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会计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乡镇和园区财政事务中心八级职员葛加庭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经开区财政工作和联系市经开区及相关企业有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稳信息督查员兼任农财科科长徐军仁同志:协助李瑞勇同志分管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溪市花园街道建设大道45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01-331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