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鹰潭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具体办法和运营规范,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职能,负责管养公路路政管理,路产路权的保护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和管理。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督办局党委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督办局行政决定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民兵预备工作;承担交通战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等方面的法规及方针、政策,制定相应的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徐卫红,联系电话 0701-3311939 )
(二)法规与执法监督股(政务服务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授权,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实施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交通综合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交通执法信息化建设。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人:李志刚,联系电话 0701-3311269)
(三)安全监督股(应急办)。组织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路水路联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维稳安保、反恐防暴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戴丽萍,联系电话:0701-3311539)
(四)交通业务股。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实施;制定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和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建立有关的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运力、站点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普货运输、出租客运、公交客运、农村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建设、机动车维修)准入、许可、发证、备案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本市公路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管理方面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普通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工作的行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工程建设、养护实施的正常程序。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路运输、港口、渡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水运发展规划和港口发展规划;负责港口岸线管理、港口建设管理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监管;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对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经营者行为、经营秩序、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港口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水路运输工作; 负责民间渡口管理及其安全生产以及码头建设。(负责人:李建锋,联系电话:0701-3311580)
(五)规划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市交通计划、统计工作;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及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有关事项的工作,并对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权限内普通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 审批和建设阶段督导工作,指导监督交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权限内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权限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人:方靖,联系电话:0701-3311756)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奎三同志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江卫鹏同志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老干部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金水同志负责公路养护、公路建设、城乡融合、防汛抗旱、创建“四好”农村公路、乡村振兴、行政许可、招商引资、城乡交通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及市政府有关客运方面工作,负责贵溪市客运总站、S206贵溪市河潭至滨江段东移、官亭源路、17条建制村通双车道、X208和Y587路域环境提升等项目建设。协助李奎三同志分管交通业务股、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瑜超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建设、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政务公开、五型政府、数字经济、机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交通年鉴史志编撰、保密、12328交通服务平台(含12345市长热线)、交通运输局行业综合党委、交通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等工作。联系运输公司及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及改制企业遗留工作,负责鹰潭国际陆港国家物流枢纽贵溪市沿河南路新建工程。协助李奎三同志分管党政办、执法监督股。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许智勇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科技治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市政府有关道路执法业务的工作。负责G320贵溪城区段南移工程项目及其辅道项目。协助李奎三 同志分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监督股(应急办)。
一级主任科员祝样等同志协助许智勇同志对接G320贵溪城区段南移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毛胜才同志负责S206桃源至港黄项目后续事宜、沪昆高速贵溪连接线项目建设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周小平同志负责挂点乡镇日常河长制、防汛抗旱、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贵溪东互通连接线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柏里大道拓宽项目建设后续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祝金美同志负责交通强国、象山村创建工作。负责贵溪市6座危桥改造、G320贵溪城区段南移项目示范路工程、S206流口至上汗塘段公路改建等项目。
二级主任科员朱建强同志负责贵溪市公跨铁跨(高速)立交桥及其引道工程项目建设,对接统战、工商联(非公办)、科技、科协的联系。协助包瑜超同志对接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及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余 斌同志负责交通规划编制、项目编报、项目申报及施工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年度计划的制定、统计、固投、交通“十五五”综合编制等工作。负责对接重点专项公路、弋南高速、上鹰高速相关事宜有关工作。协助李奎三同志分管规划建设管理股。
八级职员、局工会主席何向阳同志负责创建(卫健)、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疏港公路及其联络线项目,协助余斌同志协调重点专项公路有关工作。
维稳信息督查员樊新德同志负责政法、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等工作。负责沪昆高速扩建项目、耳口至上祝农村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协助郭金水同志负责公路养护相关工作,协助余斌同志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溪市贵溪大道与水厂路交叉处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01-33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