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文广新旅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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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鹰潭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提交审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有关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
(二)统筹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穿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生产、艺术教育及培训研究,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重大文化影视艺术活动、社会文化、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监督财政核拨本系统各单位的专项经费的适用、公益文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四)负责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直接管理市级公共文化旅游设施,规划、指导、监督基层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五)管理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负责审核和办理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规范文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并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建设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本市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审核工作和省、市级以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文物执法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七)负责全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普及工作,组织省、地市级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单位(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负责申报和管理文化资产保护经费。
(八)负责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实施地方旅游行业标准。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统筹安排、使用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引导城市旅游、山水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的发展。指导、协调、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各乡(镇)、街道、林垦殖场及各旅游景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承担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林垦殖场,国家A级旅游景区规划的编制,并组织报批。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广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组织审核和监管其内容和质量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来贵溪的电视摄制组和中外合拍电视剧等事项。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含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等机构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电视加扰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科研信息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市范围内印刷复制业、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的管理。负责记者站及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三)调度和指导全市旅游宣传、营销、产品开发、推进旅游区域合作,宣传推广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参与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及旅游统计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协调推进智慧旅游工作。
(十四)指导文化广电新闻穿旅游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机关后勤、档案、协调、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治理、计生、节能、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负责人:范贵生,联系电话: 0701-3771665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及公司法人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专项经费管理、分配和审计。
负责人:范贵生,联系电话: 0701-3771665
(三)文物保护股。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博物馆业务、文物宣传、文物安全、文物信息化及科学研究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组织辖区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承担确定本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文物、博物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负责人:彭勇,联系电话: 0701-3771665
(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股。制定社会文化艺术及图书馆、文博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群众文化事业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及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建设以及业余文化艺术创作、辅导培训。组织实施全市“送戏、送电影”下乡(社区)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文化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指导全市广播影视的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督促检查全市广播影视宣传纪律执行情况,对全市广播影视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和民办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负责报纸、期刊、音像和其他非纸质媒体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出版物审读和非法出版物鉴定工作。负责管理新闻单位记者证;负责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关于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实施农家(社区)书屋工程。负责广电新闻出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彭勇、陈才开 联系电话: 0701-3771665 0701-3771665
(五)产业发展股。拟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和发展,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承担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旅游场所等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点、特色小镇等旅游文化品牌创建及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民宿建设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雅兰,联系电话: 0701-3771665
第五条 领导分工
叶 强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范贵生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财务、卫健、档案、后勤保障、节能减排、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文博大楼安防项目、柏里新区海利化工土地修复项目、全民健身文化科技中心建设项目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联系: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国资服务中心、市档案管理中心。
挂点: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舒红玫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宣传、文艺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对外文化交流、地方文化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民宗)、星级酒店、导游管理、文明单位、老干部、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
分管:党风廉政、地方文化、文艺创作。
联系: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统战部(民宗)、市人大、市政协、市工商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史志研究室、。
挂点:市电影发行公司。
彭 勇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图书总分馆建设、城市书房、农家书屋、文物保护、非遗、发改、统计、固投、文旅规上服务业、送文化“三下乡”、城乡融合发展、新星文化传媒公司、铜文化创意产业园、省第三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工作。
分管:文化艺术股、文物保护股、非遗、城乡融合发展。
联系: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融合办、市人防中心、市经开区、铜循环基地、新华发行集团贵溪分公司。
挂点:市信江电影院。
陈雅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市场和资源开发、节庆活动、文旅规划、宣传推介、文旅统计、招商引资、数字经济、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工作。
分管:产业发展股、数字经济、招商引资。
联系:市政府办、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贵溪生态环境局、市国控集团、市大数据中心、市生态林业总场(含下属各林垦殖园艺场)、白鹤湖管理局、市阳际峰管理局、银行、金融、税务、邮政、通信。
挂点:市图书馆。
陈才开 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广播影视、安全播出、新闻出版、“扫黄打非”、政务服务、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贵溪市赣剧院建设项目等工作。
分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股、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协管财务审计。
联系: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广电网络公司。
程五广 局党组成员、八级职员
负责:组织、党建、人社、人事、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柏里新区调蓄湖项目。
联系:市委办、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编办、市委党校、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营商办。
挂点:市文化博物馆。
张莉芳 图书馆馆长
主持图书馆工作。协助分管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全民阅读等工作。
陈利平 文化博物馆馆长
主持文化博物馆工作。协助分管文化总分馆建设、文物保护、非遗等工作。
挂点:象山书院重建项目。
陈建华 维稳信息督查员、办公室主任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普法、文明和卫生城市创建、科技科协、美丽村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防汛抗旱等工作。
分管:创建办、美丽村镇、乡村振兴。
联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网信中心、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供销社、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协助挂点:电影发行公司。
夏 斌 一级主任科员
借调市创建办。
张学先 二级主任科员
协管关工委。
第六条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溪市花园街道文博大楼四楼、五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01-377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