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林业局2025年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关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溪市机关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人事、宣传、信息、安全、保密、督查、工青妇、“放管服”、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文旺先,联系电话:0701-7183918
(二)财统审计股(内审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负责各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专项贷款的管理,承办中央财政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和林权抵押贴息贷款林业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林业投资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林业乡村振兴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决算及绩效管理。
负责人:孙 菁,联系电话:0701-7183930
(三)产业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地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地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涉外工作。指导林学会和行业协会工作。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建设、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林业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对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人:黄义生,联系电话:0701-7183929
(四)法制股(社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林业普法依法治理、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社会综合管理(维稳、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林业行政听证, 负责法律文书管理。负责本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审核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负责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查处重、特大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指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协调林业涉法事务,承担本局林业行政案件复议和林业行政案件诉讼工作。
负责人:彭志东,联系电话:0701-7183902
(五)林政股。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地及保护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管理和集体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管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指导派驻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人:江 泓,联系电话:0701-7183935
(六)营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办公室)。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有关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油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森林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
负责人:朱建丹,联系电话: 0701-7183936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种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市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湿地和草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草地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分区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郑林胜,联系电话: 0701-7183911
(八)灾害防治股(市林业有害生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巡护、管理及防控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防控防治、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负责人:孙加裕,联系电话:0701-7183937
(九)林地管理股。承担全市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承担全市2公顷以内临时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的材料审核。承担全市集体林地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配合基层执法单位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案件。
负责人:陈 斌,联系电话:0701-7183926
(十)防火办。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杜洪亮,联系电话:0701-7187119
(十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审查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配合林权纠纷调处、城乡农民发展林权改革等工作。
负责人:江敏敏,联系电话:0701-7183923
(十二)市林长办办公室。负责全市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市级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市级林长报告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市级林长制相关会议;制订、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制订全市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等;负责林长制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程 君,联系电话:0701-3325709
三、领导分工
童国栋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林业局党政、行政全面工作。
杨志旭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书记主持党组日常事务工作,协助书记做好当前“群腐”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协助书记抓好市委中心工作,对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协调,协助局长分管法制、执法、维稳、信访、社会综合治理、创建,协助局长协调林长制及要素保障工作,对接市委市政府各指挥部。
王 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书记分管组织、人事、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协助书记分管上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联络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林业资源监测和保护中心、森林资源管理(含林政);分管林政股;协助书记、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共青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
吴成太 党组成员、林业资源监测和保护中心七级职员: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审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森林资源管理(含林政、林地)、林长制建设、基础建设、工作站,协助书记、局长负责高质量发展及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委、市政府、各大指挥部。
张海燕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林业局全面工作。
叶 翔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书记分管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保密、宣传、机关党委日常工作、五型政府建设、数字经济、档案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市委、市政府工作考核、分管党政办;协助书记、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市政府各督查室。
官玉堂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分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江西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张建波 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检疫(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含防汛、地质灾害等)、产业、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含服务企业);分管产业股、自然灾害防治股;协助书记、局长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
赵保有 市林业资源监测和保护中心主任:主持市林业资源监测和保护中心全面工作(含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苗圃);协助局长分管科教、林业技术推广、创建、卫健(含爱卫会)、社区、志愿者服务;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创建办、市科技局、市科协。
熊中文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挂点帮扶(分管驻村第一书记,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挂点帮扶单位)、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人大、市农粮局。
杨树忠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林地、林学会、森林资源监测;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分管林地管理股;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自然资源局、市各建设指挥部。
胡样辉 三级主任科员、总工程师:协助局长分管国土空间绿化(造林、种苗、绿化)、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林业产业、竹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分管营林股;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发改委、国控集团。
徐润木 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禁毒、维稳、信访、林业执法、政策法规、山林纠纷调处、林权管理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分管法制股、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信访局、市法学会。
胡玍斌 市林业资源监测和保护中心八级职员:协助局长分管森林防火、环保、招商引资;分管防火办;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应急管理局、贵溪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张仪平 市林业资源监测和保护中心八级职员:协助局长分管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草地、沙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分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徐 兵 维稳信息督查员:负责滨江林业工作站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木材公司、企业改制工作;协管徐润木同志的综治、维稳、信访、政策法规、林业执法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市工信局、东门、雄石、花园街道办事处。
程 君 林长办办公室负责人、人武部长 :协助书记分管局人武部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林长办建设、应急救援(含红十字会);协管工会;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对外联络上级林长办、市政协、市武装部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旺先 环保专员:协助局长分管环保督察、执法检查工作;协管林业系统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相关中心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溪市冶金大道4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01-378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