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石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鹰潭市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88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23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字〔2019〕13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雄石街道工作委员会、雄石街道办事处分别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雄石街道工作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雄石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商贸企业、推进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在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广大群众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病防控以及其他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督查、考核、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应急指挥、后勤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核定行政编制 3名,使用事业编制人员2名。

负责人:林俊松;联系电话:0701-3771132。

(二)党建办公室(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联系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群众团体。承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核定行政编制3名,使用事业编制人员2名。

负责人:胡慧婷;联系电话:0701-3780478。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综治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子)。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负责为居民提供生产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和养老保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做好社会保障、居民自治、扶贫移民、就业培训、卫生健康、殡葬改革、纠纷排处、权益保障、治安防控、重点整治、来信来访、社区矫正、社情疫情险情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承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核定行政编制6名,使用事业编制人员3名。

联系电话:0701-3780479。

退役军人服务站与社会事务办综合设置。

(四)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选准经济发展路子,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全民创业等工作;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负责辖区统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及统计基础建设;抓好旅游、服务业等三产产业的规划和开发;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依规建设乡级财政国库,加强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街道预算,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承担街道财务、资产、债权债务;承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核定行政编制3名,使用事业编制人员3名。

负责人:李天荣;联系电话:0701-3780465。

第五条  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第六条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1个事业单位: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3名。主要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负责人:冷慧;联系电话:0701-3771759。

三、领导分工

党工委书记林新长: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怡: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财政、财务等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李云:协助党工委书记分管党工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创建、城乡环境综治、城管、国土资源、综治、信访、维稳、规划、社区戒毒等工作。

人大工委主任桂千金:借调省委主题教育办第九巡回指导组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汪海江:分管民政、残联、老建、居家养老、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谢菊英:分管农业(含农业产业化)、农村、粮食、科技、科协、气象、村(居)“三资”管理等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万公平:借用在拆迁指挥部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冷慧:主持纪委、监察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兰轶伦:主持武装全面工作,分管劳动保障、城乡养老保险、卫健、创卫、统战、民宗、对台、侨务、商务、工商联等工作。

党工委委员、组宣员吕龙彪:协助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保密、档案、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节能减排、组织、宣传、人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村集体经济、老干部党支部、人大、社区建设等工作,兼机关支部书记。

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金鑫:协助办事处主任分管办事处日常行政工作,分管住建、人防、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消防、救灾)、审计、发改、统计等工作,协管财政、财务等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洪小华:分管林业、“林长制”、市场监督管理(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会、物业、老年科协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张平贵:分管教育、体育、供电、企业、交通等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城南指挥部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邓爱红:分管医疗保险、文化、旅游、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红十字会等工作。

司法所长夏会红:主持司法所工作,协助分管综治、政法、信访等工作。

副科级干部李军:分管水利、“河长制”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张红军:分管环保、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精品线建设项目等工作,负责对接协调老城区指挥部等工作。

维稳信息督察员邹建来:协助分管教育、综治、信访、铁路护路、缅北人员劝返等工作。

城管雄石中队队长彭新发:协助分管创建、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贵溪市信江路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01-3771132